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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门槛升级!解析中国量子企业的上市之路与国际比拼

发布时间:2024-05-06
 
4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于发布了修订后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新指引”),该指引自发布日起正式生效。本次修订对原有指引中的部分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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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指引中第一条的第一项,原先要求的“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已提升至“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这一改动体现了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更高要求,以促进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2)第三项中关于“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要求,现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这强调了专利不仅要数量多,更要具备产业化的能力,以确保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
 
3)第四项中“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的标准,已提高至“达到25%”,这反映了对企业成长性有更高的期望。
 
4)第二条的第五项也进行了调整,原先的“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现修订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进一步强化了专利产业化的重要性。
 
此外,与4月12日发布的《指引》(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的修订决定增加了一项修改,即在第二条第五项中特别强调了发明专利的产业化能力,以与指引第一条中关于发明专利产业化的要求保持一致。
 
这些修订反映了监管机构对科创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化能力方面的更高标准,旨在推动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在新指引的发布之后,中国量子科技公司还能满足科创板上市标准嘛?一级市场资金还有热情继续投资量子赛道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接下来细致分析
 
新指引的第一部分核心内容一共有四条:
 
1)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4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
 
-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
 
-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第一条,研发投入的规模,考虑到绝大部分量子公司目前营收规模都比较小,所以采用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超过8000万元比较合适,三年来分摊8000万元的研发投入不是难事,目前国内不少量子科技公司,特别是量子计算公司的年研发投入都在几千万规模,量子通信和量子精密测量的公司研发规模稍小,少部分公司也可能满足这个指标。
 
第二条,研发人员占比,这个量子公司基本上都能满足,量子科技行业目前就是科研型,公司大部分人员都是研发人员。
 
第三条,发明专利数量,量子公司的发明专利数肯定远远超过7项,但新指引加了一个“并能够产业化”,而量子计算公司目前还无法形成产业化能力,量子通信和量子精密测量公司尚且还可以,所以量子计算公司在这一条上就要被限制了
 
第四条,营收规模,两个标准二选一,一个是最近三年的营收复合增长率,一个是最近一年营收达到3亿元,单看第一条符合增长率,对于量子公司来说似乎不难,因为大家的营收规模都不大,基数比较低,年复合增长25%不是难事。那是不是这样理解就对呢?我认为不是,因为第二条一下子把营收规模明确到了3亿,也就是虽然前面是只有符合增长率的指标要求,但实际上还是有个规模的隐形要求的。如果对比科创板上市几套标准来看,最低的营收要求是1亿,但要有正利润;其次是2亿收入的要求,所以虽然说可以用增长率的指标,但事实上还是要有营收规模,我认为最少也要2亿起步
 
最后总结来看,量子科技三大领域,量子计算公司上市难点在第三条和第四条,目前国内量子计算公司几乎都无法满足科创板申报要求
 
量子通信和量子精密测量公司难点在第一条和第四条,极少数企业有可能能达标,前提是产品能放量,市场能打开。营收规模对于所有量子公司来所,都是最难的。
 
目前全球范围内已经上市的量子科技公司共有8家: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igetti、IonQ、Quantum Computing Inc.、D-Wave、BTQ Technology、Arqit Quantum、Quantum eMotion。其中,美国有4家,加拿大2家,英国1家,中国1家;量子计算机公司5家,量子通信3家(国盾量子既有通信又有计算)。
 
从已上市的量子公司上市方式和交易所板块来看,体现出目前上市企业规模较小,研发前期属性较强,符合量子信息产业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
 
1)多家量子公司通过SPAC方式上市
 
IonQ、D-Wave、Rigetti和Arqit四家量子企业均是通过SPAC的方式上市。SPAC是通过一个上市平台(SPAC壳公司)与目标公司进行合并,即可快速成为上市公司,并同时获得SPAC的资金。SPAC上市集中了直接上市、海外并购、反向收购、私募等特征于一体,与传统IPO相比,SPAC可以极大缩短企业上市的成本和时间。
 
2)多家量子公司在Nasdaq Capital Market上市
 
纳斯达克有2个交易注册市场:纳斯达克资本市场(The Nasdaq Capital Market)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The Nasdaq Stock Market LLC),相对于The Nasdaq Stock Market LLC , The Nasdaq Capital Market上市标准较低,允许规模较小、市值较低公司进行上市交易。Rigetti、QCI和Arqit三家公司均在The Nasdaq Capital Market上市。
 
3)Quantum eMotion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
 
多伦多股票交易所分为主板(Toronto Stock Exchange,TSX)和创业板(TSX Venture Exchange,TSXV) TSXV的特点是交易所较小,主要面向初创和小型企业;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较低;更注重风险投资和初创企业的融资需求,为创新型和高成长潜力的公司提供融资渠道。
 
这些美国量子公司的顺利上市,凸显出美国资本市场对量子科技这一前沿科技的支持与容忍,这也是美国量子商业生态更为成熟的一种体现。只有有效的推出通道,才能给社会资本更强有力的信号来参与到量子科技投入当中。
 
美国有232只风险基金在量子计算投资方面拥有专业知识,欧盟有88只基金投资量子初创企业。以2013年成立总部在法国巴黎的Quantonation公司为例,其作为成立较早的量子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组合遍及美国、加拿大、法国、荷兰、德国、英国、西班牙、瑞士,涉及量子计算(11家)、量子网络(8家)、量子传感(4家)三大领域的23家公司。
 
尽管我国于2017年成立了安徽省量子科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及2023年无锡市政府设立了光量子产业天使投资基金,但我国大多在金融投资领域的步伐止步于国内
 

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大多并未践行“投早投小”的逻辑,而是将项目回报的可实现或稳定性作为重要决策因素,这与美元基金为主的国际资本的做法相比,失去了风投机构所能调动的市场积极性。初创企业和大型数字企业是发展量子系统的关键因素。同时,我国量子领域的80%以上投资来自国内,只有18%来自国外;美国量子领域中的国外资金占比为33%,欧盟这一比例为45%,英国为40%。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我国量子商业生态系统与美国相比还不够成熟。

 

参考链接:
[1]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54/c7477483/content.shtml

[2]https://www.icvtank.com/i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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